据了解,此次选拔法制处处长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截至2008年4月,任副处级职务一年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四年以上,并且必须是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法制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制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民防有关法律和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