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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表态
东航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4-09 16:06    网络编辑: 康琪雪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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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记者杨滨)“东航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消费者”,昨天下午,中消协新闻发言人武高汉针对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东航“集体返航事件”表态说,此次事件损害了搭乘航班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双倍赔偿”。中消协律师团将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
  航空公司谎称不可抗力 涉嫌欺诈
  武高汉指出,航空服务实质上是一种合同,乘客购买了机票,就意味着航空公司有义务安全、准时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是谎称不可抗力,借以逃避责任,就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依照《消法》第49条等相关条款提出索赔。
  乘客有权要求东航公司在赔偿实际损失外,增加赔偿客票价格一倍的惩罚性违约金。届时,中消协律师团会依法提供支持。
  不少乘客“拒乘”东航航班
  记者同时了解到,受到本次事件影响,东航公司信誉度严重下滑,很多旅客订票时都表明不愿乘坐东航航班。在一些网站论坛里,有网友表示“要不是民航局彻查,东航还在说谎想要掩盖矛盾,这样的航空公司谁还敢坐?”
  中消协提出维权建议
  中消协就此对当事消费者提出4点维权建议:

  一是应保存好机票及纸质登机牌,以证明乘客与东航公司之间存在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关系。
  二是乘客计算因本次返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的这些费用均应提供相关证据。
  三是乘客可主动联系,了解公司处理意向。
  四是乘客如对东航公司提出方案无法接受,可向法院依法提起索赔或向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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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