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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完善经纪人制度今后不得推荐股票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9-03 14:12    网络编辑: 彭晓媛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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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记者邵泽慧)证监会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就《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证券经纪人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记者看到,草案中内容包括: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执业培训制度、信息查询制度、客户回访制度、投诉处理机制和经纪人档案制度等。同时文件限定证券经纪人不得从事五类活动:不得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或操作客户账户;不得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及对客户的投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作出承诺;不得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或泄露客户信息;不得从事损害客户利益或扰乱市场的其他行为。同时,文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及客户回访制度。

  有数据统计,目前证券经纪人持证上岗比例仅约20%,分析人士指出,新规的公布和实施将有望大幅度改善证券经纪人行业鱼龙混杂的混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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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