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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昨天发布公告说,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260亿元和2008年凭证式(四期)国债200亿元。
第四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总额200亿元,其中3年期140亿元,票面年利率5.74%;5年期60亿元,票面年利率6.34%。发行期为2008年8月1日至8月10日。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第四期凭证式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