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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2008年《文化蓝皮书》指出,在各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排序中,北京以人均消费1540余元排在首位。 据介绍,文化消费包括文化娱乐用品与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之和,2006年北京的人均文化消费额是1540.15元,居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之首。记者了解到,北京人均文化消费占总消费额的10%。那么总消费额的增长可能带动文化消费的更多增长吗?蓝皮书解释道,这个带动关系并不那么简单,需要进一步研究。一些发达省区的文化消费比甚至低于较不发达的地区,举例而言,湖南的人均总消费仅为8169元,而人均文化消费却达608元,排在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的第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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